国家出版产业基地(园区)申报时需满足什么条件?

本文共有721个字。 # 国家出版产业基地/ a

IP价值快速提升、文化产业日益繁荣正不断催生全国各地兴建文化出版产业基地,因为产业园区拥有可以快速集聚创新资源、方便引领产业发展、高效推动产业培育成势的众多优点。国家新闻出版署为了推动国家出版产业发展,特别推出了国家出版产业基地(园区)资质认定。《国家出版产业基地(园区)管理办法》规定申报基地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导向正确。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把好出版导向关、价值取向关、格调品味关,加强原创出版和精品生产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、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。

(二)带动性强。出版主业突出,区位优势明显,具有符合出版产业和新技术发展要求的研发和应用能力,且形成产业聚集,对周边地区具有带动、辐射作用。已实现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;已入驻的出版及相关企业不少于30家,其中年营业收入大于3亿元人民币的入驻企业不少于3家。

(三)管理规范。建设规划已经得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有关部门认可,并纳入本地区总体发展规划。须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管理主体,具有有利于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。

(四)配套完善。当地政府已经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财税、用地、融资等优惠经济政策,支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、重大项目实施、骨干企业培育、战略人才引进等方面工作顺利开展。有地域范围相对集中的区域,规划建筑面积一般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,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万平方米,水、电、气、交通、通讯等设施完备。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,可提供创业孵化、融资推介、信息交流、市场推广、版权保护等多方面服务。

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「仍有疑问未解决欢迎加博主微信交流」

版权声明:本文如需转载须联系作者本人同意,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载。

添加新评论

暂无评论